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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7-12-15 15:33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按时间要求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本学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授课信息的核对

1.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本部门教师授课信息,根据授课的实际情况,核实每个课程的课程类型、任课教师。

2.确认对应课程班级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时更正。

3.所有课程按理论课、体育课、实践课(包括单开实践教学环节)3大类进行分类。分别对应不同的评价指标。

4.教学管理人员核对完毕后方可开始评教。发现有错、漏情况,应及时修正。

5.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重视核对工作,防止误评、漏评等情况的发生,以避免因审核不严和调整不当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

6.课程信息的调整工作,特别是课程的删除、拆分等操作,必须在学生评教开始前完成。学生评教开始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7.核对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找教务处协调解决(联系人:杨磊;电话:88756053)。核对截止时间为20171221日下午16:30

二、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本部门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过程监控等组织工作。

2.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应在评教前做好网上评教重要性的宣传和指标内涵的解释,保障评教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3.本学期由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学生按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中评教,由质管处统筹协调。各班参评率必须达到80%以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学生网上评教要求

学生评教起止时间为20171225日至201815日。学生评教注意事项如下:

1.参评学生:20162017级全体学生。

2.学生应认识到评教是保障自己进一步受到良好教育的重要渠道之一,应认真行使自己的权益,严禁敷衍应付。

3.学生不用担心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会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系统会自动屏蔽学生的个人信息。

4.学生评教步骤:

第一步:进入教务系统的个人主页(请确保IE版本为IE7IE8IE9)

第二步:选择“教师评估”标题栏进入评估界面。

第三步:点击评估界面中的“进入评估”按钮进入课程评估界面。

第四步:选择每门课程操作字段下的“评估”按钮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第五步:对每位任课教师评教完成后点击“保存”。

5.学生在进行评价时,只有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所有指标的评价后才能提交。提交后的评价结果不能修改,只能查看。

6.同一课程任课教师的所有评价指标不能选择同一结果。

四、评教信息反馈

各部门教师教学综合测评结果由质管处向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反馈。

五、相关说明

1.评教结果及相关数据会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教。

2.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一七年十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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