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控部门:
2019年以来,《船员条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等多项法规修订颁布实施后,对开展船员培训提出了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学校内部机构及职能、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也发生了部分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的通知(海船员〔2019〕310号)”的要求,经最高管理者批准,拟对《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C/2版)》进行版次修订。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工作的组织和要求
1.工作组织
本次体系修订工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受控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分工合作,各尽其责,确保体系修订工作高质量完成。
2.工作要求
(1)进一步依照学校实际,明确、细化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2)与智慧校园、无纸化管理系统紧密结合,优化工作程序,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依、节点可控、衔接有序、结果可查,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
(3)及时收录、更新、修订或废止内、外部支持性文件,确保我校船员培训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章的要求;
(4)结合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规则要求和记录的必要性,优化、简化、完善质量记录模式,强化其必要性和完整性;
(5)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切实做好相关体系文件、相关工作的交接,加强对新到岗、新入职人员的体系培训,切实开展体系修订后的宣贯,确保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连续性、有效性。
二、本次修订工作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0年5-6月)
质量管理办公室向长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报备体系修订事宜,拟定体系文件修订任务清单;各受控部门认领修订任务,明确责任人及对接联络人,6月30日之前报送质量管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沟通实施(2020年6-9月)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接各受控部门开展沟通协调,确定修订内容,明确修订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各受控部门对照修订任务,认真研讨涉及的体系文件,针对实际需要按要求调整、优化文件内容。
第三阶段:文件修订(2020年10-11月)
各受控部门根据修订内容提交修订申请;质量管理办公室对修订内容进行审核,进一步与各受控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完善修订内容,合并修订申请,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第四阶段:发布运行(2020年11月)
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批准后的修订内容进行文件修订,定稿后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纸质版、电子版文件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发布、印制、替换,同时完成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挂板上墙工作,组织各受控部门开展宣贯,并完成向长江海事局的报备。
三、各受控部门任务和要求见附件“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任务清单”。
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潘炎松,办公室地址:图书馆802。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