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布置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政督〔2016〕7号)要求,为做好学校2016年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决定召开评估工作布置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图书馆8楼八号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分管校领导,学校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教务处、合作交流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实践教学中心、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及状态数据采集联络员,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文件解读及评估工作布置;
2、各部门状态数据采集联络员培训。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