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中教学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为了全面客观地收集2016、2017级学生对教师学期中的教学评价信息,促进后半学期教师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督导办公室定于下周开展2016、2017级学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中的学生评教工作。本次评教工作将通过学校教务系统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评教学生范围
2016、2017级全体学生。
二、评教时间
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因教务系统的承载量有限,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下列分配时间段自行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评教)。
二级学院 |
评教时间 |
参评人数(人) |
交通工程学院 |
11月6日 |
1478 |
艺术学院 |
11月6日 |
712 |
船舶与航运学院 |
11月7日 |
680 |
经济管理学院 |
11月7日 |
1562 |
汽车工程学院 |
11月8日 |
873 |
物流学院 |
11月8日 |
1313 |
机电工程学院 |
11月9日 |
1241 |
旅游与商务学院 |
11月9日 |
1229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1月10日 |
2033 |
三、评教组织
1、教务处负责提供教务平台服务,确保学期开课信息完整准确。
2、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网上评教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评教模块的指标设定和课程数据导入。
3、各二级学院负责动员、督促本院学生按照“学生评教操作步骤”的要求和“评教时间”安排,在网络系统测评模块开放期间完成网上评教。同时,负责网上评教期间本院学生学号、密码的查询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确保测评工作开展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四、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教务系统的个人主页(请确保IE版本为IE7或IE8或IE9)。
第二步:选择“教师评估”标题栏进入评估界面。
第三步:点击评估界面中的“进入评估”按钮进入课程评估界面。
第四步:选择每门课程操作字段下的“评估”按钮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第五步:对每位任课教师评教完成后点击“保存”。
请各二级学院(部)按通知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配合做好评教相关工作,确保评教工作质量。
联系人:陈璐、李阳 联系电话:88756021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